蒋奉军律师
上诉人张某1、张某2、张某3、张某4、张某5因与被上诉人张某6、王某、张某7继承纠纷一案,不服贵州省凯里市人民法院(2020)黔2601民初1712号民事判决,向本院提起上诉。本院... 查看详情 >>
综上所述,覃XX的上诉请求部分成立,本院予以部分支持。依照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》第一百七十条第一款第(二)项规定,判决如下:撤销贵州省凯里市人民法院(2021)黔2601民初... 查看详情 >>
本院认为,一审法院将本案纠纷定为借款合同纠纷正确,双方当事人的诉讼主体资格适格。根据当事人的诉辩意见,本案二审的争议焦点是:XXX投资促进局诉请的200万元借款本息是否已超过诉讼时... 查看详情 >>
本院认为,一审认定事实不清,依照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》第一百七十条第一款第(三)项之规定,裁定如下:一、撤销三都县人民法院(2018)黔2732民初1040号民事判决;二、本... 查看详情 >>
合法的债务应当清偿。本案原告依约做工后,被告却未按约支付劳务费,在原告向被告索要劳务费时,被告书写《欠条》确认尚欠原告4005元并承诺定期给付,被告应按其承诺履行义务,但期限届满被... 查看详情 >>